5月25日,中国民航局官网正式发布《民航行业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计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工作计划》)。
本次《工作计划》以机场和航空公司作为塑料污染治理的重点,坚持减量化、标准化、循环化,坚持创新驱动、多元参与、协同共治,促进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有机结合。
《工作计划》明确提出:到2025年,民航行业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消费强度较2020年大幅下降,替代产品应用水平明显提升,塑料等垃圾智慧化、规范化回收处理体系基本建立,民航行业与塑料污染治理相关产业协同更加深入有效。
明年起国内航班停供不可降解塑料杯及餐具
去年1月,国家发改委和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率先在部分地区、部分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到2022年,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得到推广,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大幅提升。
上述意见提出了4类禁止、限制使用的塑料制品,包括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快递塑料包装等。
本次《工作计划》便是为贯彻落实上述意见而发布。民航局指出,2019年我国民航完成旅客运输量6.6亿人次,货邮运输量753.14万吨,机场和航班对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杯、餐具、塑料袋等塑料制品消耗量较大。
数据显示,4月份,民航恢复势头更加向好,全行业完成运输总周转量、旅客运输量、货邮运输量分别为92.1亿吨公里、5109.4万人次、65.5万吨,同比分别增长132.8%、205.5%、35.0%。
民航局指出,随着我国疫情防控向好态势不断巩固,民航运输加快复苏,全行业对资源能源刚性需求仍将增加,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系统推进包括塑料污染治理在内的行业降碳减污工作。
对此,《工作计划》围绕机场、航班以及民航直属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明确了具体工作任务。
根据实施计划及内容,自2022年起,年旅客吞吐量200万(含)人次以上机场航站楼、停车楼内不主动提供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同时督导航站楼内商超、餐饮、旅客休息区等区域禁止提供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吸管、搅拌棒、餐/杯具、包装袋。2023年起实施范围将进一步扩展至全国机场。
而在航班管理方面,自2022年起,国内(含地区)客运航班停止提供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吸管、搅拌棒、餐/杯具、包装袋,2023年起实施范围扩展至国际客运航班。
民航直属单位实施更为积极的禁限塑举措,自2021年7月起禁止主动提供上述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充分发挥引领作用。到2025年,全国机场不可降解塑料胶带、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雨布、缠绕膜等货物包装用品使用量大幅下降。
此外,《工作计划》在加强源头管控同时,提出鼓励通过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多元协同等方式提升替代产品应用和废物回收利用水平,推动建立健全行业塑料制品采购、使用、回收、储运、处置等环节管理体系。
已有地方和企业力推限塑和回收利用
记者梳理发现,一些地方已经开始对民航领域实施限塑。
据河南日报报道,2019年2月,河南机场集团与河南省濮阳市南乐县“牵手”,就推广使用可降解塑料制品达成协议,南乐县生物基材料产业出品的可降解塑膜、垃圾袋、餐盒等,将全面进入机场集团的货物包装、航班餐饮、酒店服务等环节。
吉林是全国首版“限塑令”以来首个全面“禁塑”的省份。2015年1月1日,吉林省正式施行“禁塑令”,全省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和塑料餐具。
据中国民航网报道,今年3月份,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吉林省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重点工作台账》,吉林机场集团积极推进塑料污染重点治理相关工作,开展民航限塑专项行动。
长春机场及各支线机场、南航、空管、油料等驻场单位的塑料污染物及公共区生活垃圾,均委托具备资质的专业公司集中处理,生活垃圾、航空垃圾的清运处置均符合地方政府环保部门的相关要求,所有垃圾(含塑料废弃物)统一清运,集中送至城市垃圾处理中心进行处置。
特别是通化机场和白城机场,在与垃圾清运的专业公司签订垃圾清运合同后,还进行了垃圾分类处理,塑料废弃物(矿泉水瓶、塑料制品等)统一集中回收。
此外,一些民航企业也率先启动塑料污染防治工作,如国航积极推进安全可循环餐具替代;东航开展机上垃圾分类试点;厦航全面实现机上塑料杯替换,采购机上环保餐具;首都机场集团、上海机场集团、广东机场集团、四川省机场集团等制定标准规范,推动成员机场有序实施航站楼内垃圾分类收储运和航班垃圾规范处理等。(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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